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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有限責任雲林縣水林鄉和安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。

刊登日期:2016/7/21
發文日期:2016/7/21
發文字號:府社救一字第1052627901B號
主旨:廢止有限責任雲林縣水林鄉和安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。
依據:合作社法第55條第1項第2款。
公告事項公告: 合作社法第55條第1項第2款。一、廢止成立登記之合作社如下:
(一)社名:有限責任雲林縣水林鄉和安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。
(二)社址:雲林縣水林鄉溪墘村41號。
(三)成立登記證字號:專雲縣新字第204號。
(四)理事主席:黃獻瑞。
二、上開合作社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以合作社名義對外行文。
附件:
  • 有限責任雲林縣水林鄉和安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-廢止公告